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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 |
2010/11/26 9:09:26 来源:药监局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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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规范政务行为。制订了《审批程序公开制》、《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推行民主决策,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都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集体讨论等形式,在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做出决定。
二是打造优质审批服务。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入市行政审批中心,坚持“一站两不三零”服务原则(实行一站式集中受理、审批,全程跟踪服务;不轻易使用行政许可否决权,不让任何企业的任何事情在药监部门耽搁和延误;办事流程零障碍、服务群众零距离、工作对象零投诉),为创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快捷高效的绿色通道。
三是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在严抓窗口服务的同时,该局为实现审批服务“无缝链接”,以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角工作制为基础,加强日常考核,在全体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了“人人都是窗口、个个都是形象”的观念,转变了机关作风,提升了工作状态。
四是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作为市政府确定的十五家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单位之一,该局依法认真审核清理行使的行政权力,严格按照行政职权目录和规范流程实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做到权力运行全过程动态公开和信息共享,让行政权力的行使置于法制、监察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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