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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施工安全协调机制成效明显 |
2010/8/30 9:23:00 来源:海事局 王军 张明扬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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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连云港海事局对前期走访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港口集团、上海航道局项目部、港口监理、引航站等单位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汇总。走访结果显示,目前海事部门为保障港口生产和建设两不误而采取的施工安全协调机制在实际运行中取得了良好成效。
据了解,随着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H1.1标段第一节后施工的开工,连云港航道弯段处船舶通航和施工矛盾更加突出,为最大程度上缓解航道疏浚施工与船舶通航生产间的矛盾,该局组织了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连云港引航站、连云港港口集团生产业务部、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H1.1标段施工单位有关领导和人员召开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H1.1标段施工第一节后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审查会。
会上,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现场处介绍30万吨级航道建设情况和工程开工建设的急迫性,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H1.1标段施工单位介绍施工方案与工艺。与会人员结合船舶进出港和航道施工的双方面需要,认真讨论审查了施工方案,在耙吸船和绞吸船分区施工、施工先后顺序以及施工船舶与进出港船舶间的避让要求等方面提出了修改和调整建议,并达成一致意见。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进出港商船和在航道内疏浚的施工船能够按照会上约定的规则有序避让,最大限度减少了对施工工期和港口生产的影响。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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