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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协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意见》精神
2010/5/25 11:39:42   来源:科协             打印本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科协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科协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在促进连云港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前,中共连云港市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连发[2010]17号)(以下简称《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连云港市各级党委对新时期科协工作的领导提供了坚强保证。
   《意见》指出,在贯彻落科学发展观,推动连云港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大局中,科协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科协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培养造就科技创新人才中具有重要作用。要支持科协及所属团体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举办好科技论坛、科技工作者建议、连云港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等品牌学术活动。要组织开展金桥工程、厂会协作、“百名教授科教兴百村小康工程”、“千名专家兴千村计划”等多种形式的科技服务活动。要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支持科协牵头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推动社会科普资源的整合,形成社会化科普工作新格局。要逐步开展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创业人才等方面的评选活动,使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意见》要求,要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科协工作的领导。一要加强党对科协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科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科协承担的重点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支持科协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党委、政府都要明确一位领导成员分管和联系科协工作,召开与科技、人才工作有关的会议应安排同级科协负责人参加或列席。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要关心、支持本单位科协工作。二要保障科协各项工作经费。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科协事业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保持一定幅度增长。要逐年加大科普工作投入,“十二五”期间,市县(区)两级科普专项经费都要在“十一五”的基础上,随着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到“十二五”末,确保科普经费人均不少于1元。设立学会学术交流与科技工作者服务专项工作经费。三是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将市级科普场馆建设列入市“十二五”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建成一座综合性、现代化和有地方特色的科普场馆并对外开放。稳步推进县级科普场馆建设。力争“十二五”期间,县级都有一座综合性科普场馆。加大对基层科普设施的投入,在社区、居民小区或公共场所分批分期推进电子科普画廊、科普活动站(室)等科普宣传阵地建设,确保全市80%以上的街道、乡镇有科普活动场所,并经常开展活动。四是加强科协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各级科协机构和人员的稳定,县以上科协机构应保持独立建制,合署办公的城区科协可设专职副主席。按照干部选任标准和科协工作特点,配好配强科协领导班子,特别是选配好主持日常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继续解决好县区科协负责人参加同级人大、政协常委会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科协干部队伍的培养、使用和管理,把科协机关干部纳入各级干部培训、挂职、轮岗等计划,不断提高科协队伍整体素质。五是加强科协所属学会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科协所属学会建设。各级组织、人力资源、财政、民政、科技等部门要支持科协所属学会加强办事机构建设,加强和改善对学会的管理和服务,支持和鼓励学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学会挂靠单位要支持学会开展工作。五是支持科协加强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稳步推进科协组织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高新区、规模以上企业等延伸,力争“十二五”期间,全市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建立科协组织达到70%以上。加强乡镇(街道)、社区科协(科普协会)建设,保证全市100%乡镇成立科协组织。加大在学会中建立党组织的力度,逐步探索学会党的组织设置及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党建带科建”的工作机制,把科协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工作总体部署及目标考核。
   市委《意见》的出台,为新时期科协工作跨越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为各级科协组织和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沿海开发大局搭建了广阔的舞台。连云港市科协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意见》精神,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沿海开发大局,再谱科协工作新篇章,为连云港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路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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