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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市新增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产品24项
2009/12/28 10:43:47   来源:质监局 陈群            打印本页   

     
   今年连云港质监局标准化处先后对我市28家企业32个产品采标情况进行审查,有连云港市欣森木业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24个产品的采用标准情况通过了审查,被认定为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并获得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颁发的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
  
   据了解,采标标志是我国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的一种专用说明标志,它和产品认证标志、绿色食品标志、纯毛标志等一样,都是企业对市场、对顾客的一种声明形式。“企业使用采标标志即向用户表明自己的产品是执行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我国标准,并且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际水平,依法受到保护,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消费者如果看到有采标标志的商品,那么就可以放心购买。因为企业对使用采标标志的产品质量承担法律责任,质量有保证。
   近年来,连云港质监局标准化处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特别是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制定了采标工作实施方案,提高企业对采标工作的意识。通过采标工作的开展,有效地提高了我市产品质量,为我市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符合国际标准的放心产品。
  
   2003年至今,我市共有115家172个产品等同或等效采用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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