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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创新“新社会组织”台帐管理办法 |
2009/12/25 10:12:16 来源:组织部 葛伟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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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中,连云港创新“新社会组织”台帐管理办法,确保全市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做到情况“清”、目标“明”、措施“实”。
明确新社会组织台帐的基本内容。结合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了新社会组织基础台帐应包含隶属关系、业务情况、业主信息、资产状况、从业人员、党组织6个大项17个小项的基本信息。
建立新社会组织的基础台帐。发挥组织部门的职能优势,联合民政、司法、编办、教育、卫生等部门,按照新社会组织基础台帐有关内容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了市、县、乡三级基础台帐。
对新社会组织基础台帐进行动态管理。成立了一支由各县区组织委员、党委副书记、组织科长和市有关单位组织(人事)处长组成的信息员队伍,并建立健全了新社会组织信息员管理、信息报送等规章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员到新社会组织调研所掌握的最新信息,及时将变动情况通过有关渠道上报,做到市、县、乡三级同步了解新社会组织最新动态,为及时组建党组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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