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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保障局积极落实对困难群体的帮扶措施 |
2009/4/29 14:30:53 来源:劳动局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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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市劳动保障局坚持学以致用,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帮扶困难企业。在就业方面:一是扩大政策帮扶就业困难对象范围。将原有的七类人员扩大到十类。二是提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标准。三是提高企业吸纳就业财政贴息贷款额度。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发放贷款。四是延续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扶持政策。五是充分发挥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基础作用。对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对失去工作返回家乡的农民工开展技能提升、转业转岗、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六是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全面落实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各项扶持补贴政策,积极实施大学生就业见习制度。在保险方面:允许困难企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新政策规定了缓缴申请手续的办理和缓缴期限,同时规范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在征缴方面:市征缴中心专门成立调研小组,在深入市港口集团、市云利电子有限公司以及市艾业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市区参保企业实行阶段性调整降低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预计一年可减轻企业负担702万元。通过及时落实上述优惠政策,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当前面临的困难和实际问题。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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