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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连云港市市级机关创建“平安机关”检查考核评分表 |
2008/11/18 9:35:59 来源: 刘成文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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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连云港市市级机关创建“平安机关”
检查考核评分表
序号 评分标准及内容 分值 评分
1. 建立健全平安机关创建领导组织,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落实一名领导分管平安机关创建工作,并落实一名专职或兼职干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定期商议创建工作的计划及实施方案。 10
2. 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创建工作舆论氛围。 10
3. 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机关干部职工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达100%。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技能。对驾驶员等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10
4. 加强保密教育,落实保密措施,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10
5. 建立健全机关门卫值班、外来人员会客登记、要害部门安全管理等制度,不许带入、存储易燃爆物品。 10
6. 落实财务室、计算机房、机要室、档案室等要害部门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公用贵重物品专人管理,大额现金不过夜制度。 10
7. 落实安全用电措施,清理乱接电源线路和用电设备。 10
8. 确保消防通道畅通。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使用情况,确保完好率达100%。 10
9.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把炊事人员健康、餐具卫生关,符合卫生防疫要求,不发生中毒事件。 10
10. 严格执行节假日干部安全值班制度,加强机关安全防范巡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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