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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拟规范事业单位领导职数 相关办法征求意见 |
2008/9/9 10:43:08 来源:郑州日报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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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是配备人员的依据,不得超编制、超职数、超比例配备人员……昨日起,《河南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开始征求意见。
领导职数有标准
《办法》指出,根据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编制数额核定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编制在10名以下的核定1~2名;11~50名的核定2~3名;51~200名的核定3~4名;201~1000名的核定4~5名;1001~3000名的核定5~6名,3000名以上的不超过7名。内设机构编制在5名以下的核定1名;6~10名的核定2名;11名以上的核定3名。
七种行为将受罚
《办法》列出将要受到处理的几项行为,包括擅自设置、变更和撤销事业单位或者变更规格、名称、主管部门;擅自增加事业编制或者改变事业编制使用范围;超出事业编制限额配备财政供养人员、为超编人员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事业编制并冒用财政经费;擅自超职数、超规格为事业单位配备领导成员;擅自改变事业单位职责任务;违反规定干预下级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违反规定审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等行为。
市民如有意见或者建议,可在9月20日之前反馈给河南省法制办。
邮寄地址为郑州市纬二路1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法规处,电子邮箱为xzfgc@126.com,传真为65908871,也可登录河南省法制办网页发表意见。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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