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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法院妥善处理涉农案件赢赞誉 |
2008/8/29 9:34:44 来源:连云区 张宝玲 惠蕾蕾 刘红娟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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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连云区法院受理并审结了一批涉农案件,在审判法官的努力下,当事人双方在庭前达成和解并撤诉,使这批涉农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王某等西墅村紫菜养殖户因碱厂污水污染造成经济损失一事与西墅村村委会产生冲突。十余户紫菜养殖户将西墅村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04万元。为保障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该院承办法官亲自到现场取证,积极劝说双方当事人,针对污水污染问题进行协调,使双方当事人在庭前达成和解。
当前,该院法官以大学习、大讨论为契机,转变观念,以审判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为工作理念,积极参与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为涉农案件的审理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该院设立的巡回法庭,实行立案、调解、审判、执行“一条龙”服务,使农民在家门口就能解决问题。75岁的猴嘴某社区李大娘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拦下了巡回办案车。法官了解情况后当即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并免去了她的诉讼费。李大娘拉住法官的手说:“在家门口就能把事办了,我心里实在是太高兴了。”
此外,连云区法院还聘请了20多名村信息员,及时发现和排查纠纷,及时调解。该院还针对涉农征地拆迁、塘口开采、小额债务、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的纠纷,直接派出法官到案发地调解,有效化解了大量的诉讼纠纷。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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