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投稿邮箱:lygjgjy@126.com    
首  页 新闻速递 党建报道 机关动态 直击县区 群团工作
关于推选优秀“廉内助”活动的通知
2003/12/29 13:23:57   来源:             打印本页   

     
  
   连委工发(2001)68号
  
  
   市级机关有关单位党组织:
   根据连纪发(2001)17号文精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廉内助”活动,现将机关工委所属党组织范围内的推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爱党爱国,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
   (二)洁身自爱,勤俭持家,不利用配偶的权力和影响谋取私利,支持并配合配偶自觉把好廉洁关;严格管教子女,遵纪守法,在社会上反映好。
   (三)支持和理解配偶的工作,使配偶能正确履行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廉洁自律方面表现突出。
   (四)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受到所在单位干部群众好评。
   二、推选范围及名额
   (一)推选范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
   (二)名额:各单位党组织按照推选条件只能上报1名候选人,最终由机关工委研究决定上报1名优秀“廉内助”。
   三、工作要求
   1、评选表彰优秀“廉内助”,是今年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深入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一种有效形式。各单位要按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评选工作。
   2、在评选中,各单位要坚持群众路线,严格按照条件,采取自下而上、组织考察、集体讨论的方法,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评选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廉内助”。
   3、10月18日前,将《优秀“廉内助”推荐表》及其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2份报市级机关纪工委。
   附:《优秀“廉内助”推荐表》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1年10月10日
  
  

站内链接:
2008/1/23 16:55:18
2008/1/22 9:21:53
2008/1/16 16:04:41
2008/1/14 9:31:40
2008/1/9 9:31:58
2008/1/4 10:01:11
2007/12/29 9:40:42
2007/11/7 9:45:55
2007/11/6 9:21:42
2007/10/22 10:02:17
精彩推荐
[图文] 全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推进会召开
市司法局举办第一期机关“党建红引领司法蓝”微论坛
市财政圆满完成2023年度市级部门决算会审工作
东海县机关党支部书记人文素养暨能力提升研修班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版权所有
投稿邮箱:lygjgjy@126.com  联系电话:0518-85811441
苏ICP备05050405号  连备3207050152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