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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 |
2003/12/29 13:20:15 来源: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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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委工发(2001)49号
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中国共产党连云港市第九次代表大会定于2001年8月在新浦召开,根据市委安排,市级机关将推选代表参加市第九次党代会,现将推选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名额和构成
市级机关出席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60名。代表的构成为:党员领导干部代表为53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5名;先进模范人物代表2名。其中妇女代表不少于8名,45岁以下的代表不少于22名。
各单位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分配情况附后。
二、代表的条件
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具有先进性、广泛性。他们应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做出成绩;能遵守党的纪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党性原则;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和政策水平;密切联系群众,真正为党内外大多数人所拥护、信任;能如实反映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是指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是指1994年市第八次党代会以来受到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部门表彰或奖励的人员。
代表候选人除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的以外,一般与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不交叉。
三、代表产生的办法和程序
根据市委及有关文件要求,机关工委将召开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根据百分之二十的差额和市级机关党代表的结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共72名,其中党员领导干部62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7名,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3名。
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的程序是: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按照机关工委分配的名额,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通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初步人选,经所在单位考察,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讨论同意,报机关工委审核后,在党员大会上表决通过。机关工委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经市委审查后,召开党员代表会议选举,选举出的代表报市委审批。
四、时间安排
各党组织务必于8月17日18:00之前将《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另附)、考察材料以及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酝酿产生过程情况报告各一式五份报到机关工委组织科,机关工委将于8月20日15:30召开党员代表会议进行选举。
五、加强对选举代表候选人工作的领导
召开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是全市共产党员和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选好代表是开好市党代表大会的基础。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把选举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和机关工委的要求办事,严格遵守选举工作纪律。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通过选举代表,对党员进行一次增强党性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要通过周密细致的工作,切实保证代表的质量,如期圆满完成选举任务。
附:《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分配表》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1年8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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