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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浦区机关工委提出“四条要求”强化机关作风 |
2007/11/2 10:06:02 来源:海州区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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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浦区机关工委为进一步落实区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会议精神,配合区纪委通过视频设备及其它形式,对区机关大院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等情况的明查暗访。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机关各单位遵守工作纪律情况普遍较好,办公秩序井然,服务态度热情,文明办公用语规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有了明显改观。但少数单位及工作人员上班迟到早退现象仍有发生;上班时间在电脑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工作秩序不规范、效率不高,存在问题迟迟不能解决等。为此,本着“机关作风建设,实行齐抓共管,单位领导负责,随时进行督查”的管理原则,提出四条要求,强化机关作风。
一是领导以身作则,杜绝不良作风。各单位领导要带头遵纪守法、按时上下班、积极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任务,做强化软环境和行政效能建设的表率。对因工作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的领导,要在适当时机向单位工作人员做出合理解释或说明,消除他们对领导因公或特殊情况偶尔出现不良工作作风的误解。
二是强化领导责任,实行制度管人。各单位要坚持上下班考勤和中途查岗制度,建立考勤和中途查岗台帐。不能以本单位工作还能正常开展,放松对单位工作人员严格管理和要求。随时都要知道自己的部下在哪里?在做什么?什么时间完成任务。督促部下在本职岗位遵守制度、努力工作、积极奉献、不断进步。
三是主动管好自我,要让领导放心。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主动维护机关工作人员的尊严和良好形象,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时刻牢记自己要做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表率,遵章守纪、恪尽自守,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努力工作、无私奉献,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是召开有关会议,进行自查自纠。各单位党组织要以党员民主生活(扩大)会的形式,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自我查找问题,对存在上班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做工作以外事情和工作秩序不规范、不严肃、效率低等,与软环境、行政效能建设格格不入的同志,要求限期改正;对极个别顽固不化者,要敢于动真格,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处理,彻底扭转机关少数同志的不良工作作风。
(杨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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