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投稿邮箱:lygjgjy@126.com    
首  页 新闻速递 党建报道 机关动态 直击县区 群团工作
关于开展“平安机关”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2007/11/1 11:41:19   来源: 市级机关工委            打印本页   

     
  
  
   关于开展“平安机关”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创建“平安机关”是创建“平安连云港”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基础工程。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新一轮平安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主动融入全市开展“平安连云港”系列创建活动之中,努力争创全市工作环境最安全、内外关系最和谐、安保措施最到位的机关和部门,现结合市级机关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部署要求,围绕实现“经济更加发展、政治更加稳定、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更加安康”的总体目标,紧紧依靠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群策群力,扎实开展平安机关创建活动,努力为港城的大发展、大突破、全面奔小康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机关环境和安全保障。
   二、创建目标
   1、组织机构健全。各单位、各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健全治安保卫组织,建立创建工作台账,做到领导得力,工作经常。
   2、制度建设规范。建立机关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机关公共场所安全设施管理制度,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制度,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涉外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内部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等,做到规范有序,监管有效。
   3、防范措施落实。机关有专职保安队伍,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建立单位门卫值班制度,单位内部财会室、保险箱、保密资料等贵重物品的技防、物防设施安装到位,经费保障落实,做到措施到位,设施可靠。
   4、教育管理到位。搞好法制宣传和安全保卫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定期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议,搞好排查、及时化解内部矛盾,做到思想教育先行,无不良事件发生(如内部纠纷、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
   5、工作机制创优。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主动为创建工作出谋划策,搞好经验总结和信息上报交流(有1篇以上经验被市以上媒体采用)。干部职工对平安创建工作知晓率、参与率达90%以上,做到人人参与,群策群防。
   通过平安机关创建活动,实现机关公共场所秩序井然、重要目标安全可靠、机关内部和谐稳定、人员车辆安全无事故、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无重大火灾和泄密事件的总体目标,为全市的平安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三、责任区分
   1、市级机关工委:为“平安机关”创建活动的牵头部门,负责“平安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三年规划的起草、征求意见工作,组织协调。按照市政法委的要求定期召集参创部门参加有关工作会议,及时向市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总结推广机关平安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平安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常性工作。同时,对机关工委自身平安创建工作负全面责任。
   2、市委办公室:为“平安机关”创建活动配合部门,协调成立“平安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协调召开有关工作会议,根据需要派员参加创建活动的检查和督导工作,及时参加有关会议,报送相关资料和信息。同时,组织协调市委机关开展平安机关创建工作。
   3、市政府办公室:为“平安机关”创建活动配合部门,协调成立“平安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协调召开有关工作会议,根据需要派员参加创建活动的检查和督导工作,及时参加有关会议,报送相关资料和信息。同时,组织协调市政府机关开展平安机关创建工作。
   4、市纪委:为“平安机关”创建活动配合部门,协调成立“平安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协调召开有关工作会议,负责对平安创建工作中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的查处工作,根据需要派员参加创建活动的检查和督导工作,及时参加有关会议,报送相关资料和信息。同时,组织协调市纪委机关开展平安机关创建工作。
   5、市委组织部:为“平安机关”创建活动配合部门,协调成立“平安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协调召开有关工作会议,协助市纪委对平安创建工作中干部违纪违规的组织处理工作,根据需要派员参加创建活动的检查和督导工作,及时参加有关会议,报送相关资料和信息。同时,对本部平安机关创建工作负全面责任。
   6、市公安局:为“平安机关”创建活动配合部门,配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机关公共安全保卫工作,对机关要害部位和重要目标提出安保措施和意见,并督导落实。适时宣传安全保卫常识,搞好大众安全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群众上访工作和处理机关突发性安全事故工作;根据需要派员参加创建活动的检查和督导工作;及时参加有关会议,报送相关资料和信息。同时,对本局平安机关创建工作负全面责任。
   7、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平安机关”创建活动配合部门,制定行政中心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措施,抓好行政中心日常安全保卫,对行政中心公共安全和食堂的食品安全负主要责任,根据需要派员参加创建活动的检查和督导工作,及时参加有关会议,报送相关资料和信息。同时,对本局平安机关创建工作负全面责任。
   8、市人事局:为“平安机关”创建活动配合部门,负责对平安创建工作中公务员违规违纪的组织处理工作,根据需要派员参加创建活动的检查和督导工作,及时参加有关会议,报送相关资料和信息。同时,对本局平安机关创建工作负全面责任。
   9、市财政局:为“平安机关”创建活动配合部门,加强对市级机关各单位财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落实机关平安创建工作经费。根据需要派员参加创建活动的检查和督导工作,及时参加有关会议,报送相关资料和信息。同时,对本局平安机关创建工作负全面责任。
   10、市“平安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级机关纪工委,负责平安机关创建活动方案、计划、会议材料的起草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创建经验;加强与市平安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了解全市创建工作动态;协调召开平安机关创建工作会议;落实平安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07.1---2007.04)一是建立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要求,成立创建平安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建立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检查督导、工作保障制度。二是制定创建规划和意见。各单位、各部门要在认真调查研究和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三年规划、2007年工作意见、创建标准和具体实施方案。三是传达部署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党委(党组)会、办公会和动员大会等形式,层层传达学习,将创建任务传达到单位、部门全体人员,做到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措施,稳步推进创建活动的开展。四是抓好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标语、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内部和外部的宣传,组织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2007.4---2007.12)。各单位、各部门要严密组织,科学规划,按照创建目标任务和要求,深入扎实全面开展系列创建活动。主要是抓好组织网络及制度建设、落实创建目标、工作职责任务和工作措施等重要环节,并做到加强调研、开拓创新,选树好典型,不断归纳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制度建设巩固成果推进创新;要层层建立起规范权威的领导体系和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平安机关创建的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和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平安机关创建办公室,要积极履职,充分发挥组织、指导、管理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检查督导,确保目标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进到位,切实使全市创建平安机关活动的健康开展,努力达到平安机关创建的标准和要求。
   第三阶段:深化提高(2008.1---2008.12)一是要抓好已达标单位的巩固完善工作,确保系列创建活动目标的全面实现。二是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创建平安机关活动情况进行自查与总结,并对照标准申报参加市平安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比。三总结创建活动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平安建设长效机制,确保平安连云港系列活动创建向纵深推进。
   五、考评与表彰
   (一)达到“平安机关”标准的,由本单位、本部门提出申请,报市平安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一进行命名表彰。
   (二)“平安机关”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凡因工作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已命名“平安机关”的,视情况给予警示或撤销荣誉称号。
   (三)“平安机关”创建活动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凡机关出现被盗、严重车辆事故、干部职工违法违纪、重大火灾、泄密事件、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的,一律取消“平安机关”申报资格。
   六、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搞好“平安机关”创建活动,领导是关键。各单位、各部门的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把机关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创建“平安机关”为契机,克服麻痹思想,力戒形式主义,扎实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稳定工作。
   2、广泛宣传,打牢创建工作群众基础。在创建“平安机关”活动中,要注意调动和发挥广大群众在创建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体,不断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出创建“平安机关”的浓厚社会氛围,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了解创建活动的目标、内容,从而形成了共识。同时,通过层层召开会议,广泛宣传,调动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搞好督导,保障创建工作有序开展。为了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将建立“平安机关”创建工作督查制度,定期召开创建工作形势分析会议。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搞好督促指导。同时,在市级机关工委“机关家园网站”建立互动平台,宣传创建典型,交流创建经验,介绍创建工作动态,并对贯彻执行上级指示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成效明显、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鼓励。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及时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4、强化措施,确保创建工作目标实现。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创建“平安机关”活动为契机,按照“平安机关”建设的标准和工作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推进平安机关创建工作目标的实现。在工作中要根据自身特点,延伸创建领域,拓宽创建范围,提升创建档次,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夯实“平安连云港”建设的基础。
  
  

站内链接:
2007/11/1 11:41:19
精彩推荐
[图文] 全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推进会召开
市司法局举办第一期机关“党建红引领司法蓝”微论坛
市财政圆满完成2023年度市级部门决算会审工作
东海县机关党支部书记人文素养暨能力提升研修班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版权所有
投稿邮箱:lygjgjy@126.com  联系电话:0518-85811441
苏ICP备05050405号  连备3207050152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