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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正确处理上级党委领导成员和下级党委的工作关系?
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上级党委领导成员有权检查下级党委的工作和参加下级党委的会议。上级党委领导成员到下级党委检查指导工作或参加者会议,可以发表指导工作的个人意见,但不得要求下级党委必须执行。上级党委领导专员在下级党委担任领导职务的,仍须服从下级党委。一级党委就该接受上级党委领导成员对工作检查监督,尊重上级党委领导成员对工作所提出的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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