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是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按照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的。党员人数是分配代表名额的一项重要依据,但也不能简单地按照党员人数进行分配。在一些比较集中的地区和单位,尽管党员人数较多,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地减少名额。对少数民族地区要适当地增加代表名额。
党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具备如下一些条件:
1) 必须是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
2) 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
3)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4)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议政、议事能力。
5) 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成绩显著。
6) 能够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