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党务手册 机关作风 群团建设 建设学习型机关 党风廉政 文明创建
工委发文 帮困扶贫 文体集锦 机关工作通讯 学习文库 工作问答 办事指南
当前位置:机关家园\党务手册\换届改选
返回
起草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在上级党委批复同意召开代表大会后,根据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和上级党委的批复精神,党委应指定有关部门或委员起草向本地区、本单位所属党组织发出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通知应包括如下一些主要内容:
1) 召开代表大会的根据和时间。
2) 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构成的指导性比例、分配原则和分配到各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
3) 代表候选人提名、确定、选举产生的办法,提出代表产生的时间和每个程序中应上报的材料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The worker Committee of Lianyungang government.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版权所有 由 ardis 提供设计支持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苏ICP备:018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