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外出党员的党组织,应在党员外出前对其进行教育,针对外出党员的不同情况对他们提出具体要求。教育内容一般应包括:
(1)要求党员外出后要主动与所去地区或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按照规定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出示《流动党员活动证》。
(2)要求党员在外出期间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积极参加所在单位党的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要求党员外出后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定期汇报在外出所在单位的思想、工作情况,积极向家乡群众传递致富信息,为家乡的经济建设作贡献。
(4)要求党员外出返回时,应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党组织查验,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