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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公示、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团委、总支、直属支部,各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    

2003年,市级机关青年文明号集体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立足青年人力资源开发,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广泛开展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和创新创效活动,不断拓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域,深化创建活动内容,在提高青年职工素质,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扩大了青年文明号的社会影响力。为了引导和激励更多青年职工和青年集体积极投身创建活动,现将近期青年文明号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3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工作


2003年度青年文明号评比工作即将展开。为了做好评比工作,现将申报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


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单位为市级机关各单位(包括下属单位)人数在3人(含3人)以上、成员中35周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的青年集体(处、科、室、分局、所、站、班、组、队等)、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


2、申报条件及程序


申报的基本条件、标准、细则及程序按照《关于在市级机关深入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意见》(连委工发〔2002〕59号)(原文可在《机关家园》http://www.jgjy.gov.cn/的"青年在线"中的"青年文明号"栏中查到)执行。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先向所在单位的创建领导小组申报,经创建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同意后,再向市级机关团工委申报。凡申报了2003年度机关文明处室的集体不再参加青年文明号的申报。
市级机关团工委将对所有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进行检查验收,并在一定范围向社会公示,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反映。
凡申报2003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单位,必须于2004年2月20日-2004年3月20日在本单位醒目位置设置(张贴)"申报公示"("申报公示"的具体格式见附6),接受社会监督。


二、关于2004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年初申报工作


1、2004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采取年初申报备案的方法进行,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各有关单位要从具备青年文明号基本条件的青年集体中筛选一批有突出业绩,社会影响好的集体参与申报。


2、参与申报的集体必须提出争创申请,填写年初申报登记表(附2),制定争创规划,明确争创措施。


三、关于2003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公示、申报工作


1、所有参加2003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年初申报并经过培训的市级机关各争创集体,必须于2004年2月20日-2004年3月20日在本单位醒目位置设置(张贴)"申报公示",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2、各争创集体必须对照省级青年文明号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填写好申报表(附3),并附2000字左右的创建总结材料及执行申报公示制度的情况(含图片)。


3、申报单位在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必须按"江苏省青年文明号管理系统"的格式报送电子材料。


四、关于2004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的年初申报工作


1、2004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年初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各有关单位要从已经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中筛选一批基础条件好,社会影响大的集体参与申报。


2、参与申报的集体必须提出争创申请,填写年初申报登记表(附4),制定争创规划,明确争创措施。


五、关于以往省、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复核申报和重新认定工作


对于已获得省、市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青年集体要将一年来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情况作一小结(500字左右),并填写省(市)级青年文明号重新认定表(附5),否则将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所有创建申报材料和有关表格,请用电脑打印后于2004年2月20日前一式两份报市级机关团工委。


附:1、2003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2、2004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登记表
3、2003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4、2004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登记表
5、省(市)级青年文明号重新认定表
6、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公示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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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连云港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4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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