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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明单位标准: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创建意识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规、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将精神文明建设摆上议事日程。注重自身建设,坚持原则、团结协作、公正廉洁、作风正派、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2、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工作实绩显著。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依法履行国家规定的有关职责和义务,加强单位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要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3、环境面貌整洁优美,环保达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环卫设施完善,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单位内部整洁有序,环境优美,公共设施相对齐全,工作秩序井然。
4、创建活动深入扎实,思想道德风尚良好。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教育干部群众,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新时期艰苦创业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政治思想教育阵地健全。干部群众精神状态好,有较强的创建意识。积极参加主管部门或行业开展的各类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5、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重视智力投资,组织和支持干部职工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科教文化基础设施完善,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有所增加。
6、单位治安状况、公共秩序、工作纪律良好,群众普遍满意。移风易俗工作显著,无婚丧娶大操大办现象,无封建迷信聚众赌博等陋习。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条例,优生、优育、优教成绩显著,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
文明单位的评比每两年进行一次。连续两次被评为市级机关文明单位的,可以申报连云港市文明单位;连续两次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的,可以申报江苏省文明单位。
二、主要工作步骤
1、根据要求,一般于每双年的11月份开始,启动对年度文明单位的评比推荐工作。
2、准备参加年度各级文明单位评比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申报工作(由主管部门统一申报)。
3、机关工委、机关文明委对申报单位将随时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和考核;
4、机关工委、机关文明委将在新闻媒体上刊登申报公示,并向申报单位的服务对象广泛征求意见,
5、通过公正、公开、公平的评比,评比出得到社会公认和经得起检验文明单位,进行授牌和表彰,并推荐上报。
凡参加评比的单位平时要建立创建活动档案,内容包括单位概况、创建规划、年度活动计划和总结、重大创建活动纪录、各类检查考核及奖惩情况记录、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反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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