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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关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申办程序
凡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市级机关工委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党组织关系虽不隶属于机关工委,但计划生育工作委托市级机关计生协会代管单位的职工,"只生一个孩子"后均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申办程序:
1、凡自愿要求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职工,可向本单位兼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同志口头申请;
2、经计生干部审核后,符合领证范围的职工可填写"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三份,本单位盖章后交对方单位盖章(对方居住在农村的,由所在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盖章,对方居住在城区的,由所在社区盖章),并报市级机关计生协会;
3、市级机关计生协会将"申请表"审核盖章后,一份由计生协会留存,一份由本单位留存,一份交街道办事处核查,并将机关计生协会颁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贴上"三口人合照相片",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后方能生效。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男、女双方各执一本(分别在本单位按程序办理),一方符合一方可领证,双方符合双方可领证。
市级机关计划生育协会
200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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